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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研究生申请办理2020-2021学年校外住宿的通知

安理研究生 安理研究生 2023-02-12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为规范研究生校外住宿的办理程序,结合我校研究生实际,现将研究生申请办理2019-2020学年校外住宿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老生为8月25日-9月4日,新生为开学后第一周,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二、申请对象 

2018级、2019级研究生老生,已录取为我校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新生(包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1.因课题需要,到外地或外单位做实验一年以上者(需提交指导教师签字的证明书、实验接收单位接收函);

2.经学校同意,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按照学习计划,需到合作培养单位从事学习者(需出具联合培养协议);

3.因患传染性疾病或身体残疾或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不宜在集体宿舍居住者(需提供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材料); 

4.原则上,本校教师在本校读研,不提供校内住宿,一律要申请外宿。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各学院审核并留存备查。对利用虚假证明材料取得校外住宿批准或办理了校外住宿手续后却仍在校内住宿者,一经查实,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责令其补交校内住宿费。

四、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安徽理工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交给学院辅导员,新生可于开学报到时交给学院辅导员。办理校外住宿的程序为:学生自行下载填写《申请审批表》——家长(属)签字——导师审核签字——学院审核签字盖章汇总——党委研工部审批——《申请审批表》返还各学院—— 学生本人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申请审批表》交财务处收费科。

 2.各学院需于9月4日之前,将研究生个人的《申请审批表》和本学院《研究生2020-2021学年校外住宿申请审批汇总表》纸质材料交到党委研工部办公室(行政楼205室,联系人: 马老师6633195),汇总表的电子版请发至 yjsgzb@aust.edu.cn。

 3、校外住宿获得批准后,研究生须于9月4日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及时将《申请审批表》交到财务处收费管理科(行政楼316室,联系人:胡老师6668245)。未按时退宿或未交审批表到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均视为2020-2021学年在学生公寓住宿,需正常交住宿费。

五、工作要求 

1.为保障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学生原则上必须在学校学生公寓居住。各学院应对申请校外住宿研究生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同时要加强校外住宿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2.各学院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校外住宿研究生的管理工作,建立校外住宿研究生联系卡,确保信息畅通。

3.上一学年(2019-2020学年)已办理校外住宿的研究生,若本学年(2020-2021学年)要返校住宿,请研究生本人写书面申请、学院签字同意后,凭缴费收据和住宿申请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安排住宿。

4.凡是没有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的研究生,一律认为是在校内宿舍入住的,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严禁到毕业之际,提出自己没有住宿而不愿意补交住宿费。 

5.校外住宿手续采取“一年一办”。本学年未在校内住宿且已办理过不住宿手续的研究生,若下一学年仍然不在校内住宿,需再次办理申请手续。申请在校外住宿的起止时间必须以学年为单位,本次受理的学年时间段为2020-2021学年。

END


信息来源 | 安徽理工大学

编辑 | 甘丹妮

校对 | 陈卓

审核 | 姚德利

出品丨研究生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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